收到了因欠租发出的N4通知?
N4是房东发出的通知,说您欠了租金。这不是驱逐。您不必在通知上的日期前搬走,只有房东与租客委员会才能命令您离开。
检查您的通知 →您可以通过付款取消通知
如果您在通知上的日期或之前,付清通知上的全部金额,再加上之后到期的租金,这份通知就会被取消,房东不能再用它来驱逐您。
即使过了那个日期,只要房东还没有向委员会提出申请,付清您欠的全部款项(包括之后到期的租金)仍然可以取消通知。请用能留下记录的方式付款,并索取收据。
还款计划不能取消通知。如果房东发给您一份委员会的还款协议要您签,请先咨询法律诊所:如果您没有按这种协议付款,房东可能不经听证会就能拿到驱逐令。
检查这份通知
- 日期。对于2026年9月21日或之后发出的通知,通知上的日期必须在您收到通知至少7天之后。在那之前是14天。邮寄的通知从寄出后第5天起计算。
- 表格。必须是委员会正式的N4表格。
- 金额。N4通知只能要求支付欠下的租金,而且金额必须正确。如果它还要求支付其他费用,例如逾期费、付款被退回的银行手续费、押金,或应由您另外支付的水电账单,这份通知可能无效。
如果有什么看起来不对,请告诉法律诊所。
如果房东向委员会提出申请
您会收到关于听证会的文件。请务必参加:大多数听证会在网上或通过电话进行,如果您不参加,委员会可以在您不在场的情况下作出决定。
- 在委员会作出命令之前,您仍然可以付清欠款,再加上房东的费用(例如申请费),来阻止驱逐。
- 在听证会上,委员会必须考虑驱逐您是否不公平。委员会可以让您按还款计划继续住下去。
- 要在听证会上提出维修或骚扰等其他问题,您必须在听证会前至少7天,把问题的书面清单和证据副本交给房东和委员会。如果房东是在2026年9月21日或之后提交申请的,您还必须在同一期限前,把申请所申报欠租金额的一半付给房东(不是付给委员会),即使您不同意申请上的欠款金额。
- 听证会当天有租客值班律师(Tenant Duty Counsel)提供免费法律帮助。
如果已经有了驱逐令
大多数因欠租发出的命令都写明,您可以在指定日期前付清命令上的全部金额来取消命令。过了那个日期,如果您在郡治安官换锁之前付清所欠的全部款项(包括房东的费用),可以向委员会提出动议,阻止驱逐。您住在这个住所期间只能这样做一次。请立即把动议和委员会的听证通知副本送到郡治安官(法院执行办公室),并致电法律诊所。
检查您的通知 →依据:《2006年住宅租赁法》第37、59、74、78、82、83、191、204和206条;第516/06号规例第8.3条;委员会程序规则第19和25条;委员会解释指引第7、10和11号。 来源:《2006年住宅租赁法》(英文) · 第516/06号规例(一般规例,英文) · 委员会的规则和解释指引(英文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