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大略省2027年加租上限:1.9%
安大略省大多數出租住房在2027年開始的加租,不能超過您目前租金的1.9%。2026年開始的加租,上限是2.1%。
檢查您的加租 →每次加租都必須遵守的三條規定
- 不能超過每年的上限,也就是加租指導方針(rent increase guideline),除非適用下面的某個例外。
- 每12個月只能加一次。距離上次加租,或距離您搬進來,必須至少滿12個月。
- 必須用正式表格至少提前90天書面通知(N1表格,部分住房用N2表格)。信件、電子郵件或短訊可能不算數。郵寄的通知從寄出後第5天起計算。沒有有效的通知,這次加租就不算數,房東必須重新給您通知。
舉個例子
如果您的月租是$2,000,加租在2027年開始,最多只能加1.9%,也就是$38。您的新租金最多可以是每月$2,038。
什麼情況下上限不適用
- 較新的建築。在2018年11月15日之後才首次有人入住的建築、擴建部分或大多數地下室公寓中的單位,通常沒有每年的上限。12個月的規定和90天通知仍然適用。如果事情鬧到委員會,必須由房東證明可以豁免。
- 委員會批准更高的加幅。房東可以向房東與租客委員會申請超過指導方針的加租,例如在進行重大維修之後。在委員會作出決定之前,您只需要按通常的上限支付。如果委員會批准了更高的加幅,您可能需要從開始日期起補交差額。
- 您簽了協議同意多付(N10表格),換取裝修、改善或新的服務。最多可以比上限多3%,您可以在簽署後5天內書面取消。
- 您同意為新增的東西付費,例如停車位或儲物櫃。這筆錢可以另外加上。
- 大多數社會住房、公共住房和非營利住房,以及學校提供的住房,適用不同的規定。
如果您的加租不符合規定
在少付新租金之前,請先諮詢免費的法律診所。如果您已經付了不允許的加租,可以用T1表格請委員會命令房東退錢。請在一年內提出申請。通常,如果一次加租在一年內沒有人提出異議,法律就會把它當作合法的,所以不要拖延。
檢查您的加租 →依據:《2006年住宅租賃法》第6.1、7、116、119、120、121、123、126、135、136和191條。 來源:《2006年住宅租賃法》(英文) · 安大略省:住宅加租(英文) · 委員會表格(英文)。